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海商法專題研究四
SEMINAR ON MARITIME LAW (IV) 
開課學期
98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劉宗榮 
課號
LAW  
課程識別碼
A21 M724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法研3。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22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海商法專題研究綱要

一. 課程名稱:海商法專題研究綱要
二. 學分:二學分
三. 選修資格:限於大學已經修畢海商法課程者
四. 開課目的:深入了解海商法的規定、發展趨勢以及海商法案件的實務
五. 課程内容:
1. 教授授課:學期的前半部分,由教授針對海商法各章節的重點,體系地説明,以提升學生對海商法的全面認識。在其講授各章節時,將以相關國際公約的基礎,比較國際公約規定與我國海商法相關規定的差異,並且會引用相關案例,加以說明,以了解海商法的理論與實務。又鹿特丹規則,已經公佈,簽約國已經接近該公約的生效數目,因此必要時,會援引鹿特丹規則的相關規定,一併比較,以了解海商法的發展趨勢。
2. 學生報告:選課學生,每個學生必須挑選一個案例,進行研究。報告内容最少應該包括:事實摘要、法律爭點、法院的法律見解、案件評論等。案件若能選擇具有代表性、各級法院裁判見解分歧具有研究價值的案件,作爲研究素材,最爲歡迎。
 

課程目標
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海商法專題研究綱要

一. 課程名稱:海商法專題研究綱要
二. 學分:二學分
三. 選修資格:限於大學已經修畢海商法課程者
四. 開課目的:深入了解海商法的規定、發展趨勢以及海商法案件的實務
五. 課程内容:
1. 教授授課:學期的前半部分,由教授針對海商法各章節的重點,體系地説明,以提升學生對海商法的全面認識。在其講授各章節時,將以相關國際公約的基礎,比較國際公約規定與我國海商法相關規定的差異,並且會引用相關案例,加以說明,以了解海商法的理論與實務。又鹿特丹規則,已經公佈,簽約國已經接近該公約的生效數目,因此必要時,會援引鹿特丹規則的相關規定,一併比較,以了解海商法的發展趨勢。
2. 學生報告:選課學生,每個學生必須挑選一個案例,進行研究。報告内容最少應該包括:事實摘要、法律爭點、法院的法律見解、案件評論等。案件若能選擇具有代表性、各級法院裁判見解分歧具有研究價值的案件,作爲研究素材,最爲歡迎。
 
課程要求
成績評定:綜合學期報告内容、上課參與與反應等評定之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